央廣網長沙12月17日消息(記者潘毅)據中國之聲《新聞晚高峰》報道,1958年在農村信用合作社存的26元錢,在當時是個什麼水平?據媒體(《揚子晚報》)報道,1958年,無錫的一副大餅油條是4分錢,肉是5毛多一斤,核算下來這26塊錢,就是50斤肉。另據瞭解,以1959年福建省屬煤炭企業工人工資標準為例,當時普通工人每月的工資水平最低為31元,最高為93元。
  時隔那麼多年,這筆存款還取得出來嗎?湖南長沙縣春華鎮松元村的龍孟雄覺得,這筆存款應該要兌現,而且是本息一起利滾利;而已經"改頭換面"的信用社-湖南星沙農村商業銀行春華分行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,無法兌付。
  這張跨越半個多世紀的存款單,被龍孟雄小心翼翼地折在煙盒裡,隨身攜帶著。三張存款單上的戶名均為龍漢湘,是龍孟雄的叔父,叔父前兩年過世後,嬸嬸在清理其遺物時,意外地發現了這三張1958年的存款單,便將單子給了仍居住在松元村的龍孟雄。龍孟雄說,當他拿著這幾張存單,來到已從當年的信用社改為湖南星沙農村商業銀行春華分行取錢時,卻被告知無法兌現。
  記者:當時是怎麼回事,這錢當時是什麼錢啊?
  龍孟雄:存的錢啊。我叔叔存的。
  記者:現在銀行給什麼說法?
  龍孟雄:銀行說沒有,我今天去了銀行一次,銀行不理睬。
  這三張存款有兩張的字跡清晰,且為繁體字,可以看到存款日期分別是1958年的4月20日、5月14日和8月16日,金額為13元、7元和6元,有兩張單據上寫著存款為3個月定期。單子上還印有"長沙縣九木鄉天河信用合作社"的公章。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,在查閱歷史賬戶後發現,這筆錢已經在當年存款到期後退回了大隊上,是有當年的文件證明的。
  工作人員:當時存單是土糞錢,在我們信用社改製之前錢是返回給他們大隊上了。當時有批文下來過,之前我們這裡總共有54個人沒有簽字,是當時讓他們過來領,沒有領的這54個人就直接把他們的錢返回到大隊上。
  但是龍孟雄看重的並不只是這26元存款,而是55年來,利滾利的利息,他說,他算了一下,大概有2萬多天,利息應該有七八萬元。但是一位銀行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按照規定並沒有那麼多利息。
  工作人員:他26塊錢按當時那種算法,他那個是沒有自動轉存的,按存期及存單標明利率計算定期利息。當然那個我們總行有一個人給他算過,大概也就是三四十塊錢的樣子。
  按照銀行的說法,龍孟雄的錢要提取只能去大隊,而不是銀行,同時早就已經不屬於銀行存款,更不會有那麼多的利息。對於這個結果,龍孟雄有點失望。
  龍孟雄:怎麼可能就到隊里去了,還要蓋章簽字的,說到大隊去了,但是怎麼會到大隊里去了,自己存的錢。  (原標題:儲戶找出50多年前26元存款單 算出7萬利息銀行不兌現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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